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,受害人通常遭受的损害可能包括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。其中,可能涉及的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项目如下:
(一)造成伤害未致残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。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
(二)造成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。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: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伤残鉴定费、残疾赔偿金、残疾辅助器具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,以及因康复护理、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、护理费、后续治疗费等。
(三)造成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。这种情形下的赔偿项目可能包括: 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必要的营养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丧葬费、被扶养人生活费、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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