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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事故赔偿索赔实务 → 两部委:2017年全面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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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委:2017年全面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
来源: 互联网转载 作者:法制日报—法制网 发表日期: 2017-10-16 15:16:51 阅读次数: 1691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
  法制网1月10日讯 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,公安部、中国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通知,部署自2017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公路和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,着力解决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和理赔时间长、效率低的问题,防范因交通事故处理不及时造成二次交通事故或者加剧交通拥堵。

  据悉,2015年10月试点快处快赔以来,10省3市在城市和县乡共建立快处快赔中心近1000个,已有近400万起事故通过快处快赔得到及时化解处理。通过改革试点,事故处理用时大幅减少,因事故致堵几率显著降低,事故现场5分钟即可撤除,现场外自行协商定责仅需10分钟,当事人现场滞留时间平均减少35分钟,事故处理时间缩短近80%,当事人办理理赔时间缩短50%以上。

 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,城乡间的交通往来更加频繁,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快捷、高效处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;随着当前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,全面深化推进公路和农村地区快处快赔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,为此,公安部、保监会决定将这一改革措施在全国全面推广,使便民利民措施惠及各地特别是农村地区广大交通参与者。

 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对公路和农村地区轻微交通事故开展快处快赔,有两个适用条件,仅造成车辆损失且机动车能够移动;双方均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进行快处快赔。下一步,公安部、保监会将重点抓好深化推动,全力将实施范围从试点的10省3市推向全国,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地、见效,切实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效率,让改革成效全面开花结果,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,真正做到“路不堵、心也不堵”。(记者刘子阳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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